封心不再爱

他是我年少时最美丽的风景,是时光河畔迷雾呢喃中光影。

温柔以待

#本文he
#迟钝信X温润白
#大晚上码字系列
#实在舍不得虐这么温润的太白,愿所有人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

夏季是多雨的季节,中午的雨更是连绵不绝。老城区里只能听见雨淋在房屋上,又顺流而下滴落屋檐,在凹凸不平的地面形成大小不一水塘。

雨水冲刷着不平整的墙面,忘记收回来的盆栽就任由雨水滋润,好在雨势不大,不至于淹死。

那间忘记收起盆栽的房间,整洁的书桌上只有一张纸,或许主人怕被风吹走压而只笔。

床铺上早已空空如也,风吹响了挂在窗边的风铃,发出悦耳的旋律。

男人穿着西装革履的推门而入,巡视一圈,深深的叹了口气。拿起桌上的信,薄凉的唇终是颤抖的说出二字:太白。

我最爱的人韩信:
我呀,一直都很想去看看辽阔的高原,黄昏时分羊群聚拢在一起,其中走出的半大孩童的面庞在照映下变得通红,背对夕阳赶着它们一路走到绿色地平线的尽头。

我又想去看无垠的大海,波涛汹涌,浪花卷起千堆拍打在崖岸,那般壮阔。

当你看到这封信时,你一定会嗤笑觉得我太矫情。不过算了,我又不是第一次被你嘲笑,原谅你。

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个时候的自己会在哪里,我想去的地方太多,想看的风景太远,你终究陪不了我。

我们的规划从不曾重叠,我是学写生,你是学金融。我们本来就是两条平行线,只是不小心的摩擦碰撞导致。

我记得大学那几年,我们一起疯一起闹,一起逃课一起喝酒,最好笑的是我们都被要求补考。

我仍然记得当时的你在熄灯后,打起手电筒,放在床头将书放在枕头上看。然而你从没有通宵,准时的一点半打起呼噜。

你现在一定很想撕碎我,我怎么知道你这么多的黑历史。你猜我要是把这些事情告诉你的小迷妹们,能赚多少一笔。

每次你打起灯,睡在下铺的我一定会醒。灯光刺眼的我根本睡不着嘛,每到那时候我总想爬上去,打你一顿。

不过我想想就放弃,毕竟你当时在拼命记重点,金融不比艺术,记的东西多的令人眼花缭乱。

我只能把头埋进被子遮住,不然我隔天一定会顶着巨大的黑眼圈。然而我还没有睡着就听见你打起呼,我把头从被窝里钻出。上面的灯光依旧亮的刺眼,我爬起来看到你趴在书上睡的死沉,不过是在枕头上放了本书摆设罢了。

偷偷告诉你,你当时还流口水。突然有点可惜没拍下,不然我可以拿着那张照片嘲笑你好久。

大学四年,我都睡在你下铺,期中期末时,就因为你的灯,我都没有睡好过,只能默默爬起来看书。庆幸的是我不需要打灯,因为我上铺亮的发光。

你个傻子,每次都比我早睡着,害的我要听着你的呼噜声睡觉。

可怕的是我像是习惯你呼噜声的陪伴,暑假那段时间我有时候会失眠,我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
到了大三的时候,我才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你。我喜欢上同性,还是我最好的兄弟。我一度不能接受,记得吗?我有一个星期没去学校,回了家。

我不知道这份感情该不该说,我特别害怕。如果我说出来,也许就没有以后,你肯定会躲着我。

原谅我的懦弱,所以无论怎样,我都没有对你说过什么告白。

感情不是我喜欢你就可以,但我会不奢求回报的永远对你好。你被抓没写论文,我帮你上网查资料,熬夜写完。有时候你不想去,就帮你去上课答到。我都觉得要是考金融我成绩铁定比你高。

我本以为可以大学四年可以就这样对你好,看着你,把这份感情深埋心底。可是,你谈恋爱了…

宿舍里弥漫着你恋爱的酸臭味,我当时想,是不是我们一起以后你出去身旁都会带着女朋友,而我会成了最多余的人。

当你爱着一个人时,永远不知道有个人爱了你很久很久,久到他自己都要忘记理由。

你不再和我们一起疯一起浪,开始认真学习。也许,这是最好的归宿了。

你们谈了五个月,一天我回到宿舍就看见你喝了我偷藏在柜子里的酒,还一边念叨着那个女孩子的名字。

你分手了。不知为何,我突然松了一口气,你不会这么早离开我了。

那天,你一手搭着我的肩,一手拿着酒瓶往嘴里灌。记忆中,这好像是我们最亲密的一次接触。

女孩子喜欢上了小她一届的学弟,我见过那个男孩,很清秀他给我一种“恰似少年郎”的感觉,女孩大概就是被这种气质吸引去。

毕业典礼时,我看着坐在前排的你,心如刀割,毕业了我就没有理由再粘着你,你要继承父亲的公司。而我,或许会当个画家…

那天晚上我们喝的烂醉,然后天明各奔东西。

那天我翻开画册,画纸上都是你的眉眼,你的笑你的哭,我都记了下来,留在上面,那张画册,记录了我整个大学,记下了我最爱的人…

重言…我很喜欢你,喜欢到不能自已…

我一直都很喜欢你,若过清风拂面,雨落肩头,始终如一。

—很爱你的李白

“太白…太白…”男人半跪在地,口中不断喃喃。

男人就这样跪坐在地上一直到了傍晚。黄昏西斜,雨终于停了,雀鸟愉悦的飞到电线杆上,停落时摇摇欲坠的水滴被晃了下来,滴在男人的脖颈间。

男人不得不裹了裹衣服,继续前进。

第二天,依旧是那个屋和来的男人,男人不再西装革履,换上了一身休闲装,手上拿着一本画册。

毕业那天李白忘了带走,就一直流落在韩信那里。他也尝试过联系李白,那个号码却从来都没有打通过。

他都要怀疑那个人是否存在过他的青春里,那个画册也一直被收落在阁楼。直到他搬家整理东西时才拿起看,满满的画册,满满的他…

眼泪温润了眼眶,多年的感情倾泻而出,他不是不爱李白,而是太迟钝,迟钝到李白走后才发现。

这老城区是李白的家,以前李白邀请他来过,韩信凭着记忆摸索过来,找到的却是空无一物的房间和物是人非。

“对不起,这间屋子有人住吗?”

“没有。只不过那屋子有点脏,已经一年没住过人。”

“这没事。”一年前,原来毕业那年李白就走了,他就这么怕面对他…

韩信租了下来,买了床铺席子,基本的家具餐具。因为公司他不能一直留在这里,但每每到周末,他就会开半个小时的车,步行来到这里,只求住一天。

周末,因为老城区没有车喇叭的吵闹声,韩信好不容易睡了个懒觉却被窗外的声音吵醒。

“阿白你回来了?”

“是啊,回来看看您怎样,身体还好吗?”温润的声线传入耳畔,他绝对不会忘记,这声音,他听了四年!

太白,一定是太白!韩信只随意披了件外套便激动的跑出了门。

雨雾下,李白给那老婆婆打了一把伞说笑。李白有一种温润的亲和感,所以古城区的人们都很喜欢李白。李白容貌也是极好,不知多少小姑娘暗恋表白,但李白从未有过任何表示,只是委婉拒绝自己有喜欢的人。

再后来没有小姑娘会给李白表白,反而有小姑娘来问李白,那个喜欢的人追到了吗。这时候李白总会轻轻一笑,不予回答。

“婆婆,我还有些事,先走了。”李白把婆婆送到屋檐下,转头而去。

“再见,孩子。”

“李白!”韩信见李白欲走一路小跑过来,雨水淋湿韩信的整个肩头。

“我…喜欢你,虽然很迟,但始终如一。”韩信好不容易追上而变的气喘吁吁。

良久,他都没有看到李白回头。也对,他喜欢自己这么久了都没有回应,换做谁都已经放弃了吧。韩信丧气的低下了眸,眼里充斥着哀伤。

雨停歇,李白收起伞。转头面向韩信,唇启:“我也是。”那一刹那,就像是春风拂面般温和轻柔,掠过他的心房。

那天李白的眼眶湿润,泪珠不断打转。

“我可以住在这里吗?”李白泪水崩堤,抚上韩信的胸膛,问道。

“可以,而且要住一辈子。”韩信上前拥住李白。一辈子,都不会放开…

【我一直都很喜欢你,若过清风拂面,雨落肩头,始终如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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